根据学校相关部门鼓励开展文体类活动等文件精神,结合材料学院校园文化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制定材料学院文体特长生奖学金加分制度加分工作如下:
一、体育加分基本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材料学院人员,可在其A8项加分基础上于D项加分奖励。
1.符合在365体育直播网在校本科生身份。
2.参加所在运动队正常训练,在大学阶段参加本校认可的体育比赛及有关文艺活动,并符合规定的项目名次成绩,由本人申报、经学籍所在学院(单位)、在训单位审核公示,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处及材料学院团委学生联合会体育部复核和资格认定。
3.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
二、实行评定的相关措施
(一)严格执行推荐责任制度。文艺部、体育部和负责推荐的人员以及其他训练单位,要认真把好审核和推荐关,对学生和推荐员加强诚信教育,对不符合规定的学生坚决不予推荐。各推荐部门和训练单位必须保存学生在赛事期间的运动队名册、运动员名册、训练考勤、训练记录、竞赛活动和成绩记载等基础性档案资料备查。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学生须认真阅读本文件。学生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应由训练老师(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学院分管老师审核签字,经校内公示栏公示7天后加盖学院公章,方可报送有关部门审定。
(二)落实学生申报所在代表队、体育部和文艺部职责。各训练队、体育部和文艺部和有关部门应加强训练、参赛运动员的监管,严格把关。由学生参赛资格的训练队、体育部和文艺部负责审核和推荐,并提供相关基础证明材料(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要另附相关的基础材料)。由负责组队参赛的责任教师(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同时,学生参赛资格代表队、体育部和文艺部,必须向学生就读的学院提供该学生训练与比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就读学院另行出具就读学籍证明,签字审核后方可报送有关部门审定。公示采取学生参赛资格代表队、体育部、文艺部和就读学院共同公示的办法。
(三)各有关单位、各部门在文体特长生加分公示过程中,如接到对公示对象的反映,应将各项反映情况及相关学生材料一并如实上报,同时报送本单位(学院)监察部门。
(四)评定材料学院文体特长生应认真按照本公示的评定项目、标准、人数和程序等规定开展工作。拟评定材料学院文体特长生名单,应由分管部门负责人,会同学院体育、文艺、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经学院学办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后加盖公章进行公示。
(五)实行评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和违规学生退评制度。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全程监督评定工作,对提供虚假证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应给予相应处分并严格实施违规考生退评机制。对不符合申请资格或采用制作假证、冒名顶替等各类违反评定规定的考生,学院应坚决不予受理,并取消本学期奖学金评定资格。对评定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分制度具体细则
(一)文艺类
参加市级以上文艺比赛、学校团体操等大型文艺活动根据评定细则且通过公示者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加0.2,获得二等奖加0.1,获得其余奖项先进个人加0.1.(评选5—10人给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体育类
1、 参加建大杯排球赛、篮球赛、足球赛等各种赛事,以学院为代表出赛队员根据评定细则且通过公示者,获校级前两名加0.3,获校级三、四名加0.2.其余名次挑选平时积极训练队员给予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院级证书.
2、参加运动会运动员根据评定细则且通过公示者获15分以上0.5,获10-15分(包括15分)加0.4,获5-10分(包括10分)加0.3,获5分以下(包括5分)加0.2【包括团体得分(接力),总分数除以4分给个人】不得分者,挑选平时积极参与训练的队员给予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院级证书
注:文艺类、体育类加分可叠加,此类别加分,0.5分封顶。